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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遴选塔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008207110/2025-00128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琼海市塔洋镇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主题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采购;工作日;营业执照;封套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遴选塔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化建设塔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塔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

2.预算9.88万元。

3.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改造,电路安装等。

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5.建设地点:塔洋镇

二、报名条件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建设工程施工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函(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5%,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其他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遴选办法

1、有意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供应商时,由本单位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信誉、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取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供应商时,该供应商直接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898-62910351

六、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办,非实名不予受理。



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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