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9-01-29 【字号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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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琼海市国土资源局是琼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与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实施;指导和审核各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参与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参与重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三)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证书查验以及城乡地籍信息化、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四)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监督、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

(五)负责提供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六)组织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基准地价的制定与公布,承担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利用情况;负责全市土地供应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审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人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九)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负责全市地形测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审查外来测量队伍的资质以及测绘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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