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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海房权证海字第78441号>
贾改秀因保管不善,将海房权证海字第784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琼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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