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三批交办件

发布日期:2017-09-16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海口9月15日讯 (记者陈雪怡 特约记者邓韶勇)今天,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共计5件,主要涉及违规围填海、陆源排污等内容。省海洋督察分办组已将第二十三批交办件分发至海口市、三亚市、万宁市、临高县。

       今天,收到移交的第二十三批交办件后,针对有交办件反映“海口市南渡江出海口(新埠岛附近)金水门海鲜大酒楼,长期将店里的污水、废水往江里排,对海水污染严重”的情况,海口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下午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看了解,该酒楼已开张,相关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原本不够完善的隔油设施已新建完善,周围未发现有偷排漏排的管线。

       同时,针对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的跟踪推进,在收到有反映“澄迈县老城镇糖厂左边的海岸线填海盖楼,破坏海洋环境”的交办件后,澄迈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实地查看,交办件所反映的位置应为该县老城镇澄江河与美伦河交汇处,对象为澄迈裕生置业有限公司的“银海天诚”二期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土地证。工作人员通过在现场取得项目坐标,并将坐标套入相关系统对比,结果显示交办件反映的区域不属于海域,故不存在填海盖楼的行为,交办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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