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28日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月15-17日召开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会议议程(建议):
(一)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琼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琼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13年琼海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琼海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它。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列席会议人员:
1、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省五届人大代表;
2、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副市长;
3、出席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的委员;
4、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5、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两院”专委委员;
6、中央、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军部队、预备役团、边防、消防、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
7、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8、省属、市属骨干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