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喜和检察长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9日在琼海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喜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推进平安琼海和法治琼海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市人民检察院努力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先后8次专题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了6次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了13家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余份。经分类汇总,共收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231条,其中“四风”问题51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6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30多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部署开展9项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2014年,各类会议同比减少了55%,简报数量同比减少了70%;“三公”经费同比降低了33%;办公用房清理腾退近300平方米;清退临时工9人;公车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一律停止使用,集中院里统一保管。力所能及的从办案经费中挤出20万元为石壁镇下朗村委会修建一座水塔,帮助当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2014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72件338人,同比分别上升32%和28.5%;其中批准逮捕262件319人,不批准逮捕5件1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8件496人,同比分别上升29.6%和15%;依法提起公诉368件455人,按管辖规定移送海南检察一分院审查12件22人,不起诉13件17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捕上述四类重点案件177件217人,分别占批捕总数的67.5%和68%,提起公诉224件268人,分别占提起公诉总数的61%和59%。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达到100%。

    三、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把重点放在查办农林、教育、国土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5件;共立案11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大要案9件13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同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骗取贷款1000万余元的11名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3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4次,剖析职务犯罪案例4件,开展预防调查7次,形成调查报告7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次。

    四、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追捕到案9人,追诉漏犯1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9 件 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 次;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2 份,均被采纳并整改。此外,对64名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检察,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1 份;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 名符合解除羁押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方针,依法对2 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 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五、创新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尤其是进一步完善检察长下乡接访工作机制,在每月检察长接待日期间,由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到社会矛盾较多的乡镇开展下乡接访活动。全年共接访22次,接待群众132人次,现场解决群众的诉求10件。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会同市纪委、公安局、信访局、国土局召开了2次公开答复会,现场对上访人释法说理。协助省检一分院在塔洋镇召开听证会,妥善化解长达10余年的信访案件。还协同市维稳办、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为农民工讨回薪资近50万元。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改进检察工作

    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向市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提请人事任免6人次,走访25人次,开展了以“改进执法作风,践行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督察员、新闻媒体记者等30余人到我院视察,听取意见、建议30余条,接收人大转办案件1件,现已办结。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检察信息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检务保障工作等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先后荣获“海南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二是诉讼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仍未根本改观;三是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四是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的办法还不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为抓手,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努力服务琼海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思路,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新常态下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平安琼海、法治琼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毒品、赌博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干扰、阻挠、破坏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惩治制假售假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同时,把预防工作放到与查办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社会预防。

    四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加大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是继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的要求,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检群联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持队伍纯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忠诚履职,力见成效,为“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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