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有关单位:

《琼海市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琼海市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

201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规划了我国质量发展蓝图,明确了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把《纲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好《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广泛学习宣传《纲要》,保障《纲要》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我市质量发展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市,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贯彻内容

(一)《纲要》及编制《纲要》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二)《纲要》规定的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 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三)《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创新举措。

三、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琼海市宣传贯彻《纲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各项宣传贯彻工作。

组  长:邢远飞(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飞(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王  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符  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  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林叶茂(市农林局局长)

覃业武(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林宗森(市财政局局长)

甘  雷(市卫生局局长)

蔡小平(市监察局局长)

韩艺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颜海兴(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欧行轩(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学益(市商务局局长)

陈  雄(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冯培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茂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剑雄(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龙  飞(市电信局局长)

林明光(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兴山(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宣贯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飞同志兼任。

四、宣传贯彻步骤及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纲要》学习宣贯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及宣传,扩大《纲要》的社会影响。

时间:《纲要》发布后至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前。

目标任务: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制定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有关《纲要》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等。突出发挥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全社会知晓、关注、重视《纲要》,积极学习宣贯《纲要》。

主要措施:

1、主动向省政府汇报,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推动我市各镇、各国营(华侨)农场、质量兴市各成员单位了解熟悉《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质量工作,共同研究宣传贯彻《纲要》的措施和意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大力宣传贯彻《纲要》的合力。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2、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纲要的高潮,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带头、广大职工全员参与”。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长远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宣贯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增强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3、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各种专题学习培训班,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提高各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对纲要的认识。同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市,对各镇、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各行业骨干企业负责人进行《纲要》学习讲座,提高各成员单位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纲要》的了解。为更好地组织好《纲要》的贯彻实施,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吃透《纲要》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与实践,自觉在学深学透、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身体力行、贯彻落实上作表率。(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各行业骨干企业)

4、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造势活动。通过发放《纲要》、《纲要》宣传画、《纲要》宣传手册等材料,悬挂《纲要》宣传标语横幅,组织制作宣传栏、宣传橱窗和宣传板报墙报,举行宣传咨询,开展宣传《纲要》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努力营造宣传《纲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各成员单位)

5、加大新闻媒体对《纲要》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广播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纲要》颁布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第二阶段:远近结合,有序部署《纲要》的学习宣贯。

时间:国家质检总局《行动计划》颁布后至9月全国“质量月”前。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行动计划》进行重点宣传,确保《纲要》学习宣贯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序有力开展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发动本地区企业、行业协会深入学习宣贯《纲要》,力求实效。

主要措施:

1、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行动计划》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和规划我市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纲要》学习宣贯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序有力开展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2、通过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向我市各行业骨干企业宣贯《纲要》,使之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带动我市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3、通过对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企业工作座谈会以及各种相关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纲要》的宣传。(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4、充分利用学习贯彻《纲要》的时机,梳理和调研我市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现状,提出我市质量的中长期定性、定量发展指标,编制我市5~10年发展计划,为谋划和编制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打下基础。(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5、各成员单位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使近期要求、实施步骤更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第三阶段: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

时间:9月全国“质量月”活动至2012年底。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全国“质量月”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活动以及多层次、广覆盖的《纲要》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把学习宣贯工作引向深入。尤其要注重加大对宣传活动的正面引导,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主要措施:

1、结合宣传贯彻的《纲要》要求,抓好我市质量工作的规划和部署,谋划我市中长期质量发展规划,尽快出台《琼海市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同时,抓好质量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全社会质量水平迈上新的台阶。(责任单位:质监局)

2、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把《纲要》的宣传当作质量月的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召开质量发展纲要主题讲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教育、质量知识竞赛、知识问答、质量培训等活动,开展多层次的宣传贯彻。(责任单位: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华侨)农场、各成员单位)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报道方式,加大对宣传活动的正面引导。(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的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长远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切实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落实,确保学习宣贯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配备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学习宣贯工作的时间、人员,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形成有力的工作支撑。

(三)加强交流。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做好情况沟通与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市《纲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习宣贯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并及时上报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以便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在4月20日前,将《纲要》的宣贯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宣贯工作联系人名单报市《纲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贯活动期间,每个成员单位要上报10期以上宣贯活动开展情况简报,每个阶段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阶段总结材料和附表内容。

(四)加强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落实宣传贯彻《纲要》的工作责任制,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市宣传贯彻《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指导、督查和考核,并通报相关情况,促进各项学习宣贯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