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三)

发布日期:2014-06-0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上接二

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三)

2013 - 2020年)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

    加大对质量教育学科建设的投入,引进和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设立质量研究机构,强化各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增强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创新能力。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一批产学研紧密合作的质量创新基地,强化质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力度。

    (二)加强标准化工作。

    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建立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国内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开展以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的采标工作,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健全海南国际旅游岛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相对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进新型工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标准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贯彻实施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能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大力开展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标准化工作。

专栏4标准化工作重点

01

现代农业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比较完善的涉及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农业标准体系。突出抓好瓜果莱、禽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艺技术规范、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标准制修订。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每个市、县建立24个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带动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和终端产品质量认证,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国际标准接轨。

02

新型工业

    选择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较强产业化潜力的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列入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定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走技术专业化一专利标准化一标准国际化的运作模式。加强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的标准化示范建设。

03

现代服务业

    健全国际旅游岛服务标准体系,加快特色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研制。建立完善全省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省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环境;强化服务标准的实施推广,每个市、县培育23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在旅游、公共服务、中介服务、餐饮、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邮政快递等重点服务行业推行国际先进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认证。加快完善全省公共信息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04

节能减排领域

    大力开展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标准化工作,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制定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蔗渣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用水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推行生态工业园或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05

社会管理领域

    推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与标准的衔接和有机结合,有效利用法规、规章引用标准的形式解决微观性、定量性、技术性问题。积极探索在教育、卫生、人口、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标准化手段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

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加强计量检定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量值传递的能力与水平。强化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管,深入开展民生计量执法检查。加大能源计量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自我承诺、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公告以及消费者监督的计量监督管理机制。

(四)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建立健全法规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专栏5  认证认可工作重点

01

完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全面加强对各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02

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质量安全评价,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

03

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

    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节能、节水、节电、节油、低碳、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环保装备和综合利用装备产品认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

04

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

    大力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能源管理等体系认证,积极拓展认证领域,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应用。

05

加快实施服务认证

    加快实施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旅游等领域的认证认可制度。

    (五)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满足检验检测需求。积极发展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

专栏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01

检测仪器装备建设

    加强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提升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危化品、建筑及建筑装饰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及环境、日用产品、旅游工艺品、机械电器产品、农用生产资料、计量检定装置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02

检测机构建设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旅游产品、建筑节能产品、种子、危险化学品等质量检验机构。

03

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在产业聚集区加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

04

检验检疫能力建设

    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在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

05

重点专项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专项建设、重点产业产品和工程质量检测体系专项建设。

(六)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

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物品编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信息化水平。

八、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面向产业需求的质量人才培养。推动建设质量管理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职业技术资格的质量专业人才。

(二)可靠性提升工程。

在汽车和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使我省重点产品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

积极推进服务质量测评,在旅游、现代物流、公共服务、中介服务、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医疗卫生等重点服务行业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强化服务质量的第三方顾客满意度评价,完善顾客满意度评价程序和监测机制。

(四)质量对比提升工程。

着力探索和实施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分类分层次引导企业通过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进行对比,在管理、技术、质量、意识等方面实现质量提升。

(五)清洁生产促进工程。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加快制订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和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积极推进环保实用技术的应用。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质量工作的规划、统筹和协调,把本《纲要》中的中长期目标、推进措施、保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成为年度目标、措施和要求,明确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职责,分步抓好落实;推动信息共享,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督促检查本纲要贯彻实施情况。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本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政策衔接。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采取措施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加强本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提升我省各行业发展质量水平。

(四)强化检查考核。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落实本纲要的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本纲要及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奖励约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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