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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 ”惠民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4-00109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7日 文 号:海府办函〔2024〕91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主题词:惠民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 ”惠民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4〕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琼海市“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 ”惠民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 ”惠民活动方案

近期,我市部分镇(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市民群众汽车、电动摩托车、家居家电等财产及商家店铺、设备设施均遭受重大损失。为更好的满足受灾群众消费需求,不断增强受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根据《琼海市灾后重建十条措施》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琼海市辖区内受灾群众

四、活动内容

(一)受灾群众汽车购买补贴

补贴资金总额:1200万元

根据购车发票金额(以价税合计金额为准),给予在我市公开征集的车企处新购车的受灾群众额外购车补贴,受灾群众凭借新车购买相关凭证与受灾佐证材料通过合作平台提出申请(我市合作平台待遴选后发布)。

(二)受灾群众电动摩托车购车补贴

补贴资金总额:200万元

支持受灾群众购买电动摩托车,给予受灾群众新车购买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的20%现金补贴,最高1000元。受灾群众凭借新车购买相关凭证与受灾佐证材料通过合作平台提出申请(我市合作平台待遴选后发布)。

(三)加码家居家电产品换新支持

补贴资金总额:1600万元

活动期间,在符合条件的家居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符合省级以旧换新政策家居(家具、灯具、淋浴椅、坐便凳)、家电产品的受灾群众,可额外申请购买产品价格总额(以开具的销售发票为准)20%的市级政府补贴,每户仅可凭借活动期间购买所有符合条件家居家电商品的总金额申请一次,最高可享受1万元。

以上补贴合计资金3000万元,资金实际使用根据各项政策实施情况调整调配。

另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活动宣传推广、短信提醒推送、宣传物料制作、补贴资金审计等工作。

五、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一)抓好活动宣传

一是宣传部门全力做好灾后恢复惠民活动宣传工作,统筹建立主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阵地,明确告知受灾群众领取补贴途径。二是各属地政府要充分发动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工作,打通政策传播最后一公里。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企业自主宣传,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家居家电下乡,灾区让利优惠等促消费活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

商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惠民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做好政策解读培训;科工信部门确保三大运营商以发送短信方式提醒受灾群众,动员受灾群众积极领取政府补贴;财政部门保障资金协调拨付,及时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税务部门负责开展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情况的审核,对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负责严格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镇(区)严把受灾群众资格认定关,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政策解读。

(三)加大金融支持

支持我市各银行机构依法合规主动推出利好的金融产品,综合分析受灾群众征信问题,可采取担保、抵押等灵活方式支持贷款购置汽车、家居家电,加力助推灾后重建。

(四)加强监管评估

各部门严格落实本方案有关措施,简化补贴申报流程,加快补贴联审发放;加强参与相关活动的市场主体监管,严格审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补贴资金使用,落实补贴资金使用事中事后审计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查处。


附件:1.琼海市“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惠民活动方案实施细则.doc

          2.琼海市受灾群众资格认定表.doc

          3.汽车、电动摩托车购新补贴申请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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