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2019-2021)实施方案
索引号:008207882/2021-0011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2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主题词:生态环境;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市政管网;城镇污水;污水管网;处理设施为加快补齐我市城区、开发区、博鳌镇等重点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提升和优化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发[2019]6号)和《海南省水务厅 生态环境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琼水城水[2019]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指导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立足民生,补齐短板,落实责任、重点攻坚,系统谋划、建管并重,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政策引导、强化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尽快实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尽快实现我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经过三年努力我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且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45%。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完善琼海市排水专项规划、琼海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琼海市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为后续排水项目及内河湖整治等水务项目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全面开展管网排查和落实定期检测制度。制定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排查与检测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排查城镇建成区主次干道市政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及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居民小区接入管情况,形成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建立城镇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并建立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改造。根据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制定城镇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全面组织实施。统一排水分区内、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应与市政管网同步实施;按计划推进居民小区内部管网改造。对错接混接严重;整改时间较长的市政管网和居民小区内部管网,有条件的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减少错接混接对水环境的影响,并加快落实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全面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统筹推进主干管网、支管网、入户管建设与驳接,新建城区污水管网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制。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推进建成区污水配套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相对分散区域、偏远地区或市政管网近期难以覆盖或必须加压输送区域,要因地制宜建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个别较偏远用户也可以建设一户或几户一处理的小型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和完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统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推行污泥干化焚烧或者资源化利用,禁止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单位的监管处理,督促其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贮存和处理情况。鼓励新建各类园区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围绕落实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要与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匹配。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管,对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的质量严格把控,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互相协调,合作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排水设施运行单位应加强排水管道检测、养护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设施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八)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强化雨污水排放管理,城镇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当依法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污水不经处理直排水体。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的排水未按规范接入市政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对于错接混接的污水管网,加快落实改造任务,应当依法达标排放。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各类园区应当按照规范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对进入市政管网排污企业的排污去向、排污现状等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或可能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先退出再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环境执法部门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和生产经营性企业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十)建立健全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调度。合理控制双沟溪、塔洋河等河体水位,应建立雨季防倒灌措施,建立河湖排口管理制度,主要排水口应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新增排水口要建立申报制度,偷排偷建排水口应依法取缔并给予严格处罚。(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一)建立健全污水管网专业运维管理机制。加强城镇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排水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和经费保障。积极推行污水“厂-网-河”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机制,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支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委托市场专业化公司对单位内部官网进行维护和管理。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十二)建立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生活污废水的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废水应当依法依规入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污水直排。逐步组建专门部门或委托相关公司受理商住小区、单户建筑、企业的污废水接入手续,规范审批,严格接入。(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指定主要管理部门或成立企业排水报审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方,建立企业排水跟踪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机构,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我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目标任务,形成建设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市政府合理调配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宜优先安排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的资金投入。
(三)完善收费政策。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位,适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
(四)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排水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培训,加强对污水管网的建设、老旧管网错接混接、雨污分流改造、劣质管材更新、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建设业务指导。
(五)鼓励公众参与。我市要加强舆论的宣传引导,借助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等途径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引导公众自觉维护已建成的雨水、污水的设备设施,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污水处理厂定期向全市人民开发参观,增强公众对市政雨、污水设施的了解程度,有利于发挥公众监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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